每日經濟新聞 2021-04-28 18:17:50
每經記者|宋思艱 祝裕 每經編輯|梁梟
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發(fā)布《關于建立健全生態(tài)產品價值實現(xiàn)機制的意見》?!兑庖姟诽岢?,要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,探索碳匯權益交易試點。
4月27日,復旦大學綠色金融研究中心執(zhí)行主任李志青博士對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碳排放權在地區(qū)間進行流動的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排放權的使用效率。流動的背后是有定價機制的,誰出的價格更高,誰就可以使用碳排放權,如此一來就會驅動企業(yè)具有更高的生產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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