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 2024-11-11 15:07:37
每經(jīng)AI快訊,11月11日,據(jù)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網(wǎng)站消息,近日,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。相關負責人表示,在舉辦限制上,規(guī)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財政性經(jīng)費、國有資產、集體資產或者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。公辦幼兒園不得轉制為民辦幼兒園。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并收購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、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,幼兒園不得作為企業(yè)資產在境內外上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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